2020-11-16 11:39
上海税务局通知:2016年度工资性收入超过12万的人员需要进行纳税申报。如果您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总收入(含工资薪金所得、生产经营所得及承包承租所得)已经超过12万,应根据沪地税函〔2017〕4号文规定,在2017年3月31日前办理2016年度12万纳税申报事宜。如您2016年的总收入未超过12万,无需申报。
1.2 尚未注册账号请点击“新用户注册“。(如您已有个人网上办税账号,则请以账号登陆,并直接跳至步骤3)
2.2 填写相关信息。其中代扣代缴个税金额可通过您的(电子)工资单查询任意月份的代扣代缴税金(如下图)。
3.1 经过用户验证后,用新生成的用户名、密码登陆平台,点击 “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“
3.2 在下一页面,选择所属期限为2016年。浏览并补充完整个人基本信息
3.3 点击“任职受雇单位名称“,请您选择当前受雇单位。
3.4 点击展开“工资薪金所得“模块,系统将自动预填您的工资、薪金所得;选择核对相关信息,对需要修正的栏目进行更正。
3.5 如您还有其他收入所得,请点击展开相应栏目填写申报
3.7 申报成功发送后,系统将自动生成《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网上申报受理回执单》,您可以将回执单留存备查。
3.8 请妥善记录、保管您的账号和密码信息,以便于查询个人纳税信息以及来年个税申报之用途。
如果您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,关键词优化,可拨打12366咨询电话,登录上海税务局网站,或直接到相应税务局服务厅索取相关材料。
请扫描二维码进入 “上海税务”微信,点击“便民办税”——“12万申报”直接跳转至平台。
点击“个人基础信息”,个人身份证件信息,姓名,国籍显示为只读。录入必填信息后,点击【保存】。网站SEO!
点击“单位及税务机关信息”,检查单位名称是否为目前单位。如果不是,请点击下拉菜单选择正确信息【保存】。
如有工资薪金收入,点击“工资薪金所得”,此处已经列明2016年所有已经申报的工资薪金【保存】。